《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實行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建設節水型社會。在“十三五”規劃建議引領下,各地圍繞剛性約束、節水、水權制度建設,加大嚴格管水力度,筑牢水安全屏障,更好發揮水資源在可持續發展中的基礎作用。
節能減排是指節約物質資源和能量資源,減少廢棄物和環境有害物(包括三廢和噪聲等)排放;狹義而言,節能減排是指節約能源和減少環境有害物排放。節能減排就是節約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減少污染物排放。 節能減排包括節能和減排兩大技術領域,二者有聯系,又有區別。一般地講,節能必定減排,而減排卻未必節能,所以減排項目必須加強節能技術的應用,以避免因片面追求減排結果而造成的能耗激增,注重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均衡。《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所稱節約能源(簡稱節能),是指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以及環境和社會可以承受的措施,從能源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節,降低消耗、減少損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我國是一個缺水的國家,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建設事業的不斷發展,資源性缺水、水質性缺水和水環境污染已經成為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所以,節水減排不僅關系到經濟,還關系到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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